一、擔保情況概述
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揚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揚州德威”)因業(yè)務發(fā)展需要,擬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揚州分行申請人民幣柒仟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,擬向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倉支行申請人民幣叁仟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,公司為其提供擔保,具體金額以 銀行最終批復及合同約定為準。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、第五屆監(jiān)事會 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》,一致同意公司為 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。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 相關規(guī)定,本次擔保對象控股子公司揚州德威資產負債率超過70%,該擔保事項 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,還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。
二、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
1、名稱:揚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
2、成立時間: 2003 年 09 月 12 日
3、法定代表人:嚴建元
4、注冊資本:180 萬美元
5、住 所:揚州市劉莊路
6、經營范圍:生產聚氯乙烯、聚乙烯系列電線電纜材料,銷售本公司自產 產品。
7、關聯(lián)關系:為公司控股子公司。
8、揚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從設立至今,未受過行政處罰、刑事處罰;無 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。
三、擔保的主要內容
揚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業(yè)務發(fā)展需要,擬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揚州 分行申請人民幣柒仟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,擬向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支行 申請人民幣叁仟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,公司為其提供擔保,具體金額以銀行最終 批復及合同約定為準。
四、董事會意見
經董事會認真審議,認為本次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事項,系控股子公司 正常開展經營活動所需。公司為控股子公司籌措資金,開展業(yè)務,符合公司及全 體股東的利益。本次擔保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,公司能夠對其經營進行有效監(jiān) 控與管理,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的范圍之內,對公司的正常經營部不構成重大影響,不存在與中國證監(jiān)會相關規(guī)定及《公司章程》相違背 的情況。
五、獨立董事意見
1、被擔保對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公司在擔保期內有能力對其經營管理 風險進行控制,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,本次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 的利益。
2、本次擔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未來經營發(fā)展的需要,有利于控股子公司 長效、 有序發(fā)展,符合公司整體利益,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(fā)展。
3、本次擔保的內容和決策程序符合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、 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上市公司規(guī)范運作指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。我們同意本次公 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事項,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。
六、監(jiān)事會意見
監(jiān)事會一致認為:本次擔保是出于滿足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需求,擔 保對象為控股子公司,因此本次擔保行為風險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。本次擔保事 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,符合中國證券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 法規(guī)要求,因此同意上述擔保。
七、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23,000萬元,擔保余額為6400.74 萬元,占公司2016年半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6.09%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 外擔保情況。
八、備查文件
1、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; 2、獨立董事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; 3、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(jiān)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。
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
2016年10月24日